未按期開工!安徽收回1.9GW風、光指標
發布日期:2022-10-27 14:59:05
安徽省能源局關于
擬收回建設規模的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(第一批)的公示
根據《國家能源局關于2021年風電、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國能發新能〔2021〕25號)、《安徽省能源局關于加快2021年存量風電和光伏電站項目建設并網的通知》(皖能源新能函〔2021〕93號),結合項目梳理情況及市縣發展改革委意見,省能源局擬收回未按要求期限開工建設,并網投運的中遠溪濉溪縣南部分散式風電場等42個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建設規模,現予公示,公示時間自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。如有意見和建議,請在公示期內以來人或署名來信(包括電子信函)方式向省能源局反映,對匿名方式提出異議的不予受理。
附件:擬收回建設規模的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清單(第一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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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
擬收回建設規模的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清單(第一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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